主持人(王建国):大家上午好!岭南大讲坛•文化论坛第228期现在开讲。我是主持人王建国。
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,我们连续主办了好几场有关法治中国的精彩演讲,从不同角度阐释了现代法治国家 各行为主体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和法治规范,告诉我们法治的核心是治权而不是治民,是对公权力的约束,而不单是对民众的威慑与惩罚,这是我国法治建设以来所站立的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度、从未有过的境界以及从未有过的实践。因此,我们的普法教育不能再像过去那样,简单的灌输一些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,而是要灌输一种现代的法治理念和树立对现代法律的真诚信仰,没有这样一种理念和信仰,即便出台再多的法律、有再多的人掌握法律知识、熟悉法律技巧,也不会使法律能自动为公平正义服务,不会使我们的法律回归制约权力、捍卫权利、惩恶扬善的本位。因此,我认为,一个法治社会的有效形成必须是全体民众的法治信仰。
但要形成这样一种信仰,主要靠什么?是靠行政强制力?是靠严刑峻法?还是靠制定越来越多的法律把人们的一切生活都监控起来?历史已经证明,这都不可行。不仅不可行,而且一旦信仰靠强制,其最终结果必然是对信仰的严重背叛。有鉴于此,四中全会用了一个词,非常关键,叫德治与法治相结合,也就是说德治要以法治为规范,法治要以德治为基础,我的理解就是,要使人民对法治有真诚的信仰,就必须使法治具有道德的基础和教化的功能,而不仅仅是惩罚民众让人害怕的功能,说白了,让人们信仰的法律必须是良法而不是恶法。什么是恶法?我国秦朝就是一个恶例,朝廷信奉法家思想,让法律无所不在、无所不管,动辄杀头砍人,到处满门抄斩,尽管高举的是法律的旗子,但是以国家恐怖和民不聊生为代价,这样的法律能使民众信仰么?肯定不会,不仅不会,还很容易使民产生众以暴制暴的普遍心理,产生严重动荡的社会基础。我举的这个例子可能有些极端,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这样的现象,大家可以去深思。因此,几千年来,儒家文化始终强调“德主刑辅”,期望用暖暖的道德血液浇灌在冷冰冰的法律制度中,让普天之人感受法律的维权之效和道德的感召之能,而这样的法律民众才会发自虔诚的信仰。
今天,我们就截取一个德治与法治结合的比较好的历史断面——唐朝的贞观之治,看一看当时的世界中心是靠什么样的手段建立起来的?又是靠什么样的制度文明赢得万邦来朝、万民齐颂和万里繁荣的?这一系列问题皆由我们请到的主讲嘉宾一一解答。这位主讲嘉宾就是武汉大学哲学博士、深圳大学文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李大华先生(起立),大家欢迎!他今天演讲的题目是《律法与道德——中国如何成为一个中央帝国的》。李教授目前还是中山大学兼职教授,四川大学客座教授,中国哲学史学会会员、美国亚洲研究协会会员、广东省文化学会副会长,广东禅文化研究会副会长。曾赴美国法国做访问学者,长期从事中国哲学、宗教与文化的教学和研究,在许多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,出版学术专著近10部,还写了一部长篇小说《李世民》,是一位博学、多才、睿智的学者,在全国各地的演讲中深受听众的欢迎。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分享他的精彩演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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